IFRS解释委员会(原称IFRIC)于2010年8月26日发布采集地表矿藏生产阶段之回复成本(stripping cost)之指引,并对外征询意见。
解释草案考量下列问题:
- (a)是否符合资产定义?
- (b)应何时认列回复活动(stripping campaign)之组成部分?
- (c)应如何原始衡量回复活动之组成部分?
- (d)应如何后续衡量回复活动之组成部分?
IFRS解释委员会已达成结论,关于回复活动之成本应作为现行资产之额外组成部分,且该组成部分应冲减直接受益于该活动之蕴藏量(reserve)。
「地表矿藏生产阶段之回复成本」提议指引 (编号DI/2010/1)对外意见征询截止日为2010年11月3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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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IASB新闻稿(请按此);
- 发布此草案之相关讨论汇总内容,参阅IASPlus(请按此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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